?董事會
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執行機構和本行的經營決策機構,向股東大會報告。董事會負責召集股東大會會議,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制定本行發展戰略、經營方針、中長期發展規劃;決定本行的年度經營計劃、分支機構的設置、投資方案和重大固定資產購置;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長、董事會秘書,并根據行長的提議決定聘任或解聘副行長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制訂本行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制訂本行的利潤分配方案(包括本行股息政策和給予股東的其他分紅)和彌補虧損方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規定授予董事會的其他職權和要求董事會履行的其他職責等事項。
董事會建立風險管理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戰略委員會、三農委員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7個專門委員會。董事會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董事任職資格需經監管機構核準。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根據本行章程,董事會由15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名。
董事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股東大會、董事會、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的籌備、信息披露以及董事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的其他日常事務。本行董事會設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是本行高級管理人員,對董事會負責。